提高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之思考 向阳镇 吴正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类矛盾日益凸显,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何提高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其一,要在预见上下功夫。古人云: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见能力来自对基层的了解,对民情的体察,对各种隐患分析。这种能力的取得,需要有牢固的宗旨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心中有“三情”。一要了解社情。要深入村组、企事业单位,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体恤民情。群众是我们工作和服务的对象,他们有了困难和问题,作为乡镇干部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政策推行过程中群众不理解的地方,要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获得群众理解,并引导他们依法反映、解决合理诉求。三要掌握实情。对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实情,事先研究措施,进行疏导,并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其二,要在判断上下功夫。事件发展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要洞察事态发展的每一步进程及参与事件者的心理变化,寻找对策,及时加以突破。一要了解事件起因,掌握事件的目的。事件的起因是多方面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掌握了参与者的起因和目的,就可以运用多种方式化解。二要把握事件性质,了解群体心态。事件在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其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参与者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要洞察参与者心态,适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要判断发展趋势,抓住事件拐点。事件每发展一步,都兆示可能有某种结果产生,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
其三,要在决断上下功夫。要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审时度势,把握机会,果断决策,不能延误处置事件的最佳时机。在决策过程中,要把握好原则:一要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大多数群众始终是我们团结和教育的对象,应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那些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极少数人,要依法处理。二要坚持“刚柔相济”的原则。本着“社会效果第一,稳定第一”的指导思想,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灵活机动地运用法律政策。这样有利于教育群众,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三要坚持“不动则已,动则必胜”的原则。提高依法“打赢”的能力,判明性质,明确目标,充分做好行动方案,果断处置,确保处置行动快速顺利圆满。
其四,要在对策上下功夫。要做到“四到位”:(一)主要领导要到位。事件发生后,要按相关规定迅速逐级上报,领导干部应该迅速赶赴现场,面对群众,掌握情况,找准原因,对症决策,尤其是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沟通,面对面地做解释、说服和宣传教育工作,晓之以理,晓之以法,消除对抗心理,稳定情绪。(二)思想工作要到位。对待群众代表,不能因为他们参与了事件就把他们放在对立面上,要缓解他们的情绪,了解他们的意愿,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做群众的知心人,绝不能对群众生硬冷,否则,只能激化群众的情绪。(三)法律政策宣传要到位。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认真听取,对合理的部分要给予解决或承诺解决,对于不合理的部分要耐心细致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四)及时疏散群众要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性群体事件,就应本着“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疏散群众,防止居心不良者借机煽动群众酿出更大的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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