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物馆冠名更名请示复函的讨论
2000年至2008年九年间,《国务院公报》刊载了众多批复公文,其文种有两类:一类是“批复”,另一类是“函”(批答函)。笔者发现,在批答函中,有10件全是专门针对博物馆冠名或更名“中国”或“国家”的请示事项作出的批复,复函机关都是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笔者觉得,这10件批答函虽属所有批复公文的个案,研究其特点却可以对批复公文的写作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一、请先阅览批答函例文10则
这10件批答函每件文字均不多。为便于对照分析,按批文时间顺序排列,全录如下。
【例文1】国办函〔2001〕41号(正文113字)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景德镇市准备兴建的陶瓷博物馆冠中国景德镇陶瓷博物馆馆名的请示》(赣府文〔2001〕15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景德镇建设的陶瓷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四日
【例文2】国办函〔2003〕56号(正文152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辛亥革命博物馆
湖南省花炮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中国辛亥革命博物馆的请示》(鄂政文〔2002〕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花炮博物馆的请示》(湘政〔2003〕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设立的辛亥革命博物馆、花炮博物馆,请按有关程序报批。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例文3】国办函〔2003〕57号(正文109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雕版印刷
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将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冠名为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3〕34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冠名为“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例文4】国办函〔2005〕94号(正文95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安阳文字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5〕12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例文5】国办函〔2005〕105号(正文88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
更 名 问 题 的 复 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的请示》(豫政文〔2005〕13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例文6】国办函〔2006〕8号(正文105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
冠 名 问 题 的 复 函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批准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海盐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5〕9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江苏盐城建设的海盐博物馆名称可定为“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例文7】国办函〔2006〕53号(正文95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航海
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使用“中国航海博物馆”馆名的请示》(沪府〔2006〕46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市在建的航海博物馆名称可定为“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九日
【例文8】国办函〔2006〕79号(正文87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
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例文9】国办函〔2007〕45号(正文101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业
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命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6〕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无锡市在建的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例文10】国办函〔2007〕107号(正文103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
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7〕144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二、请示诉求相同批复却不同
上述国办10件批答函所针对的,是江西、湖南、湖北、江苏(3份)、河南(3份)、上海、四川7个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11份请示的。
无一例外,所有省级政府请示来文的诉求,统统是请求将所辖地区的博物馆(院)冠名(或更名)“中国”(或加“国家”字样)的,都是要求将“中国”二字置于博物馆名称的最前面,即命名为“中国××博物馆”或“××国家博物馆”的。
而国办10件批答函的批复态度有三种:其一,有7件同意“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不过“中国”二字是嵌在地域名称××之后而不是前置的,这是隐形否定(见例文1、3、4、5、6、7、8);其二,有1件是直接否定的,指“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 (见例文2);其三,只有2件是完全同意所请的(见例文9、10)。
为什么对诉求几乎完全相同的请示事项会有不同的批复,有的隐形否定,有的直接否定,有的完全同意?我们从国办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采取的不同批复方式可以得到什么启迪?
在讨论为什么省级政府请示诉求相同而国办批复态度不同之前,我们不妨先探求一下这样几个问题:为什么这些省级政府都要求这些博物馆前置冠名或更名“中国”(或加“国家”字样)?博物馆冠名或更名“中国”(或加“国家”字样)究竟意味着什么?
㈠现有冠名“中国”“国家”的博物馆都是国家级博物馆
从网上查询中国博物馆名录得知,现有冠名“中国”“国家”的博物馆,座落在首都北京的较多,有近20家;座落在地方的,包括2007年10月20日批准的中国文字博物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总共只查到10个博物馆。这些冠名“中国”“国家”的博物馆的特点是:
1.座落首都北京的,是可以代表中国特色的国家级博物馆。
如在原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基础上建成的中国国家博物馆,属于综合历史类的博物馆,是一座以历史与艺术为主、系统展示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历史的综合性博物馆。其他如专题类的(如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医史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地质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邮票博物馆、中国古代建筑博物馆、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第四纪冰川陈列馆、中国航空博物馆等),文学艺术类的(如中国现代文学馆、中国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画研究院展览馆等),民族宗教类的(如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等),无一不是从一个方面从宏观与微观结合的层面展示中国的特色。
上述博物馆,因为其是座落在国家的心脏、首都北京,又因为其集中展示的实物、文物、史实,无论是中国历史(包括中国革命、抗日战争等)、医史,还是农业、科学技术、地质、第四纪冰川、航空,无论是现代文学、美术、工艺美术、体育,还是钱币、邮票、佛教图书文物、古代建筑等,都是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的(中国唯一或中国最大或中国独特),博物馆也是经国家批准是国家级的,所以博物馆名称前置冠名“中国”是不难理解的。
2.座落在地方的,也是可以代表中国特色的国家级博物馆。
如中国煤炭博物馆(山西太原),中国有色金属矿产地质陈列馆(陕西西安)中国茶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古塔陈列馆(均在浙江杭州)、中国苏绣艺术博物馆(江苏苏州);遗址类的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馆(山东威海刘公岛),中国天文博物馆(河南登封县太皇山南麓),中国岩溶地质馆(广西桂林),中国文字博物馆(河南安阳)等。
不难发现,这些位于地方的博物馆,基本上是属于专题类的博物馆。它们之所以其名称能够前置冠名“中国”,探究起来无非是它们的“蕴藏”或是中国顶尖的,或是中国唯一的,或是中国独特的。当然,还有博物馆本身也是得到国家认可,定位于国家级的。如山西,不但富产煤炭,且是最早开发煤炭;浙江,富产或富集茶叶、丝绸、古塔;江苏,是与我国著名的传统工艺品湘绣、蜀绣、粤绣并誉为中国四大名绣的苏绣的故乡;山东,是在威海刘公岛海域爆发的甲午战争;河南,登封县太皇山南麓有与我国地中概念与地平思想相关的最早的古天文遗址;广西,有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质地貌;陕西,有代表中国西部地区又独步世界的有色金属矿产等。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而擅用“中国”字样,就有“滥用”之嫌。
㈡现有的国家级博物馆也不一定都冠名“中国”“国家”
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是在明朝、清朝两代皇宫及其收藏的基础上于1925年10月10日建立起来的,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河南博物院是由1927年在开封创建的河南博物馆发展过来的现代化的历史艺术类博物馆。两者都是有8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博物院。其他如:南京博物院,作为综合性历史艺术博物馆,既是我国最早创建的博物馆之一,也是全国重点博物馆之一;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得到法国前总理希拉克“不看金字塔,不算真正到埃及,不看兵马俑,不算真正到中国”的高度评价,秦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驰名中外;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位于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内,因曾是清王朝康熙、乾隆、嘉庆三代帝后热河驻跸之地,这座中国清代宫廷历史博物馆业也跻身国家重点博物馆行列;周口店遗址博物馆,建馆55年,则是一座系统介绍60万年前“北京人”、10万年前“新洞人”以及18000年前“山顶洞人”生活环境和生活状况的自然科学类古人类遗址博物馆。等等,这些博物馆(院) 因为都拥有国宝级镇馆文物,馆藏丰富,历史悠久,独具华夏民族特色,虽然仅以所在地域名称或以史迹名称或以独具的特色冠名,却也名传遐迩,无须画蛇添足,靠冠名“中国”或加“国家”字样来提高或标明其为国家级的层级。所以,当河南省人民政府请示将河南博物院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的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函复说,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见例文5)。类似的,还有相当一批的国家级的博物馆(院)因为同样的理由没有冠名“中国”或加“国家”字样。2008年3月9日,安家瑶等百余位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联名向大会提交提案,对山东济宁新建“中华文化标志城”表示异议,他们的观点之一是:中华文明是多元一体、多民族一体的,“地方建筑冠以中国、中华之名,要慎之又慎”。笔者以为,这观点与国办“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的隐形否定批复意见,以及“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的直接否定批复意见,其内涵应当是大同小异的。
㈢为什么各省级政府不约而同地有冠名“中国”的强烈诉求?
探究起来,中外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只有文化的强国才能有真正的政治、经济的强国。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其硬实力的坚实的基础。最早提出“软实力”(soft power)概念的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Nye)在华盛顿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的‘软实力’近年来提升很快,采取提升‘软实力’的政策对中国而言是明智之举。中国在世界各地建立孔子学院,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这也是‘软实力’的一种具体体现。”这是对外。对内,国家更加重视“软实力”的锻造。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1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其目的就是顺应世界文物展示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推广,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软实力。这是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各省级政府都在更加重视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发展、富国强兵的硬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文化(藏富于民、提高素质的软实力)的发展。争取所在地已建的在建的或拟建的博物馆和纪念馆有响亮的“中国”冠名只是努力提高地方软实力的重要举措之一。显而易见,博物馆和纪念馆一旦冠名“中国”,就标志着是国家级的,就有可能在人财物各方面获得国家更多的支持,把馆办得更好,以满足观众需求、提高展示传播水平、增强博物馆和纪念馆活力,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领导理解各省级政府这一诉求的衷情。笔者以为,这也是国办批答函行文与时俱进,从以“不宜”字样直接否定省级政府请示诉求,转而改采柔性的隐形否定方式,即以“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字样批复的原因。
㈣为什么这些省级政府请示辖区的主要博物馆前置冠名“中国”多数不能如愿?
1.刚中有柔的直接否定
明明是否定,却不说“不能”“不可”“不得”等刚性词,而说“不宜”“不便”等柔性词。有例文2、5两件。且以例文2为例进行分析。
⑴关于拟建中国花炮博物馆请示事项的批复。
笔者未能得见河南省政府请示原文申述的请示缘由,但经查询资料揣摩,其请示缘由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应是足够充分的。
一是,中国烟花爆竹有着上千年的生产历史,历来民间作坊林立、匠人如麻,但传说源于湖南,祖师爷也在湖南。唐代《骇闻录》记载,相传在1400年前,出生于湖南浏阳南乡大瑶的李畋在药师孙思邈帮助下,制作出最早的爆竹,用它救驾,为唐太宗驱镇邪魅山魈,兼保一方平安,被敕封为“爆竹祖师”。《中国实业志》也言之凿凿:“湘省爆竹之制造,始于唐代,发达于宋末,而发源于浏阳也。”二是,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国,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千家,从业人员几十万,烟花年产量达7000万箱,行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其中湖南占据了半壁江山还不止。三是,目前全球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有增无减,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烟花爆竹出口国,有“一枝独秀”的传统优势,出口烟花占世界烟花爆竹贸易总额90%以上,而湖南的浏阳、醴陵出口量又占全国出口烟花爆竹的70%以上。
既如此,为什么国办批答函仍批复说该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名?笔者以为,中国花炮生产有特色的不止湖南一省,湖南烟花爆竹生产、出口虽然在全国均有举足轻重的份量,能显中国特色民族特色,但毕竟不是中国唯一。我国花炮有四大主产区,除了湖南的浏阳市、醴陵市,还有江西的万载县和上栗县。四者合共烟花年产销已达85亿元,约占全国的80%左右。可以设想,江西也完全有理由请求要建“中国花炮博物馆”。上级机关权衡的结果,除非国家决策拍板在其中一地一家总和各地各家之精华建立国家级博物馆而外,只能同意各地的博物馆分别冠名本地域名,表明是地域性的博物馆。
⑵关于拟建中国辛亥革命博物馆请示事项的批复。
类似的,为什么国办也批复说该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名?笔者捉摸下来只能这样解释: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是辛亥革命的导火线,这是事实。史书上常常称之为“武昌首义”。但不能否认,前有4月27日广州72烈士黄花岗起义作铺垫;后有鄂、湘、陕、赣、晋、滇、黔、苏、浙、桂、皖、粤、闽、川等14个省于两个月内纷纷响应,先后宣布独立,波及全国,最终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下推翻了清政府和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划上句号。因之,要定湖北与辛亥革命关系的“唯一性”可能存在问题。
2.柔性的隐形的否定
如果以上关于“唯一性”考量的推断可以接受,符合批复原则,则不难理解例文1、3、4、6、7、8、9七件批复函为什么批复语都是“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了。
比如,例文1,国办没有同意“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景德镇陶瓷博物馆”,是因为中国陶瓷有五大产区十大名窑之说,除了景德镇陶瓷,享誉世界的还有山东淄博陶瓷、江苏宜兴陶瓷、彭城磁州窑,等等。
比如,例文3,国办没有同意“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冠名为“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是因为它仅仅只是扬州地区的中国雕版印刷,不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国雕版印刷。仅仅其中雕版印刷年画一个类型就可以列出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山东潍县杨家埠、河南朱仙镇、山西晋南、陕西关中与汉中、广东佛山、福建泉州、河北武强、湖南邵阳、湖北汉阳、内蒙包头、云南的大理、丽江和台湾的台南等地以及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等等。
比如,例文6,国办没有同意“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海盐博物馆”,是因为盐业资源是我国海洋资源开发的重要项目,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海盐年产量就突破上千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沿我国1.8万公里大陆海岸线,分布着辽宁盐场、长芦盐场(包括河北、天津等盐场)、山东盐场、淮北盐场四大盐场,盐城区域的海盐并非中国“唯一”。
比如,例文7,国办没有同意上海拟建的“航海博物馆”冠名为“中国航海博物馆”,应该是因为中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约1.8万公里;加上岛屿海岸线,总长约3万公里。沿岸多优良海湾和港口城市,自北向南依次有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厦门、广州、湛江、北海等,其中不少在历史上都留有辉煌的航海史实。上海虽是中国最大的城市,具备建立中国航海博物馆的条件,但冠名“中国”的时机尚不成熟。
比如,例文8,国办没有同意“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为“中国皮影博物馆”,是因为皮影戏这种以灯显影的艺术,是中国典型的传统文化遗产、非物质化遗产,有上千年历史,艺人及皮影戏表演遍及我国陜西、河南、河北、北京、山东、辽宁、湖北、湖南、四川、云南、江苏等省市,四川成都的皮影戏并不是最具代表性的中国皮影戏。
笔者早前曾就国办为什么在同一天(2003年8月23日)对湖北、湖南、江苏三个省政府同一请示诉求(博物馆冠名“中国”)会发出两份形不似却神似的批答函(见例文2、3),依据的是什么原则作过初步的分析。(见笔者《对国务院办公厅两份复函的分析》,载《应用写作》2004年4月号) 这些复函的批复语“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用语巧妙之极。既满足了各省级政府冠名“中国”的要求,符合既定博物馆的“身份”,又不违反批复既要态度鲜明、又要实事求是、还要将心比心的原则。
例文4、9的批复语与上述各例是类同的。例文4也属柔性的隐形的否定批语,但例文9却是完全同意的批语。这两个例文留待下面一并分析。
㈤为什么有两项关于博物馆冠名“中国”的请示事项能够得到批准?
江苏关于命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的请示(例文9)和河南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例文10)是国办10件批答函中少有的请示事项完全得到批准的案例。
这两个例文很值得我们玩味。
1.向上级机关提出同类请示事项也要注意总结经验
江苏省政府关于博物馆冠名的请示文件前后有三件(见例文3、6、9):
《关于请批准将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冠名为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3〕34号)
《关于请批准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海盐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5〕91号)
《关于命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6〕9号)
前两个请示,即江苏省政府2003年、2005年的请示,是请求将上报的博物馆命名为“中国××博物馆”,国办批复只“同意……冠名为‘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可定名为‘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见例文3、6),均属“××中国××博物馆”模式。国务院公报还显示,这之前关于陶瓷博物馆(2001年江西)、花炮博物馆、辛亥革命博物馆(2003年湖南、湖北)、文字博物馆、河南博物院(2005年河南)、航海博物馆、皮影博物馆(2006年上海、成都)的请示,也是用同样方式批复的,或用“不宜”直接否定批复的。可能江苏省政府从中总结了经验,于2006年为无锡民族工业博物馆请示冠名“中国”时,就直截了当按此模式请求命名为“无锡中国民族工业博物馆”,国办随即批复同意此一定名。
如上述,2003年、2006年、2007年国办制发的三个对江苏省政府相应的批答函(见例文3、6、9)的批复语几乎一样,但批复实质含意绝然不同。例文3、6是不同意冠名为“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和“中国海盐博物馆”,例文9是同意冠名为“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这就意味着,江苏省政府在前两次请求国务院给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和盐城海盐博物馆前置冠名“中国”未得批准后,意识到冠名指代要明确,性质要明确,属性要明确,限制要明确,地域要明确,以不引起歧义。因此,在请求给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命名时,自觉将“中国”二字置于地域名称“无锡”之后,或者说将地域名称“无锡”置于“中国”之前。这里“冠‘中国’字样”,就意味着特指“中国”,地域在中国,限制在中国,是中国特有的,与外国的有区别。而“在‘中国’之前冠‘无锡’字样”,就意味着特指“无锡”,地域在无锡,限制在无锡,是无锡特有的“民族工商业”,不是中国别地的“民族工商业”,与中国其他地方的有所区别。
2.批复的生命在于实事求是和上级机关的决策
河南省政府关于博物馆冠名的请示文件前后也有三件(见例文4、5、10):
《关于设立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5〕121号)
《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的请示》(豫政文〔2005〕131号)
《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7〕144号)
⑴如前述,河南博物院是“八五”期间国家投资兴建的唯一一座国家级现代化博物馆,不仅外观不凡,占地面积156亩,整体建筑线条简洁遒劲,造型新颖别致,突出了雄浑博大的“中原之气”;而且内涵丰富,底蕴深厚,以大量的文物精品、现代化的陈列手段,展示了河南古代文化的光辉成就,何须叠加“国家”二字增辉?故而国办实事求是地批复: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见例文5)
⑵河南省政府先后于2005年、2007年就同一文字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两次请示,国办的批复意见是完全不同的:
对冠名“中国”同一诉求的前一请示,2005年国办采取柔性的隐形否定方式,即以“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字样批复予以否定,即:“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见例文4)
对冠名“中国”同一诉求的后一请示,2007年国办却采取了完全同意的态度,即:“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见例文10)
同一诉求,两种态度,是不是国办没有坚持原则呢?当然不是!
首先,河南省政府拟在安阳设立文字博物馆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世界四大古文字之一、殷商时期的殷墟甲骨文(又称“卜辞”),就是出土于中国河南省安阳市殷墟的。目前,殷墟甲骨文已出土15万片左右,总字数约100万字以上,内容十分丰富,堪称商代王室的“档案库”,是了解和研究殷商历史以及中国古代文明的珍贵实物资料。殷墟甲骨文是目前已知中国最早自成系统的文字,已发现的单字约4500个,其中的1500个字已被专家释出。目前,以甲骨文为研究对象的甲骨学,已成为一门蔚为壮观的国际性显学。
但是,河南安阳殷商甲骨文并非最早的汉字,也并非中国文字起源的“唯一”起源,汉字的演变在它之前肯定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近年关于中国文字起源的探讨,主要跟年代较早的陶器、玉器上面的符号有关。这种刻划符号发现已久。举其荦荦大者有:山东章丘城子崖,龙山文化丁公陶文;距今约4500年前,山东、江苏北部及河南东部一带的大汶口陶文,江苏南部到浙江北部的良渚文化的多字陶文;距今约6000年前,陕西渭水流域西安半坡仰韶文化半坡陶文;距今7000多年前,双墩遗址出土陶器刻划符号;距今9000年至7800年前,河南舞阳贾湖贾湖遗址的刻划符号。等等,截至2001年,全国已有98处原始文化遗址出土刻划符号。考古发掘不断提供的新证据,不仅引致中国文字的起源时间不断前延,而且表明了中国文字起源地域也是多元化的。就地域分布来看,绝大多数遗址分布在黄河中下游流域,长江下游流域也有重大发现。鉴于河南安阳殷商甲骨文并非中国文字起源的“唯一”,2005年国办批答函批复“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就不奇怪了。笔者理解其意是,此博物馆是中国文字的博物馆,但只是在河南的中国文字的博物馆。(见例文4)
那为什么时隔两年之后,2007年国办批答函为什么又同意河南省政府请示“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呢?这是因为情况发生变化了。
首先,是国家把弘扬中国语言和文化提高到关乎提升中国“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十分重视,决定建设一个国家级的文字博物馆。如前述,中国在世界各地建立孔子学院,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其载体就是中国文字。在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建设之前,我国尚无一家国家级的文字博物馆。鉴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地处殷商甲骨文之乡,条件得天独厚,国家决定以其为基础,建设一个国家级的文字博物馆。这是“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中国文字博物馆”千载难逢的机遇。
其次,是国家对我国第一次建设第一家国家级文字博物馆的功能定位有明确指示。中国文字博物馆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建设项目,是以文字为主题的专业博物馆,对传承中华文明,弘扬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功能定位上来说,中国文字博物馆是国家级文物保护、陈列展示和科学研究的专业性博物馆。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文字博物馆建设十分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中国文字博物馆建成具有保护、展示、教育、交流、研究功能的高水平的、国家水准的博物馆。即是一个具有高水平的、古老文化与现代文明、历史与现实、文物与科技相结合相统一的现代化的博物馆。
再次,作为国家级文字博物馆展示传播的内容就不能仅限于博物馆所在的河南地方特色,也不能仅限于中国,需要统合有关中国文字的方方面面研究成就,并兼及世界。2007年8月17日,中国文字博物馆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其职责就是研究、论证、咨询、把关,从历史的、现实的、学术的、科技的等方面出谋划策、审查审核,支持帮助把中国文字博物馆建设好。初步考虑陈列布展以中国汉字为主线,少数民族文字为补充,世界文字为背景,通过文物陈列和现代化的展示手段,展示历代中国文字精华、展现汉字的构形特征和演化历程,反映华夏文明与中国文字的研究成果。陈列展示要具有历史性、教育性、知识性,并能让观众参与、互动,而且能进行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努力成为汉字文化科普中心、中华文化展示的平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成为汉字文化中心和国际性文化交流的场所。
亦即,中央领导与时俱进,有了新的决策。在此前提下,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10月20日国办自然复函同意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见例文10)据笔者了解,中国文字博物馆经过5年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于2006年12月26日奠基;2007年完成序幕、甲骨文、金文、陶文和玉石文、古玺和古币文、简牍帛书等六个展厅文本编制工作;主体工程建设将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
㈥研究国办10件批答函表明,公文写作既要讲行文原则又要重行文艺术
函的写作特点之一是一般有约定成俗的“公文套式”,文字简洁,不拖泥带水,似乎函的行文并无创新创意可言。粗看国办的10件批答函似乎大同小异,可能会给人这种感觉。上述讨论告诉我们,其实大谬不然。
如上述,现有的国家级博物馆不一定都冠名“中国”“国家”;前置冠名“中国”“国家”的博物馆一定是国家级的。国家级博物馆(院)的特点主要是其馆藏必定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即或者是中国独特唯一,或者是中国顶尖最大。依此,我们检视国办的10件批答函,可见其行文既讲究行文原则又重视行文艺术,而且与时俱进,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⑴国办的10件批答函中只有2件(例文2和例文5)是完全刚性的批复,但具体用词遣句又带有柔性,即以“不宜”这样刚中带柔的字样直接否定省级政府的请示诉求。
⑵但这之后更多的批答函(例文3、4、6、7、8),连同之前的例文1共有6件,却转而采取柔性的隐形否定方式,即以“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字样批复。这既满足了地方政府请示的诉求,在冠名中纳入了“中国”二字;又通过将“中国”二字嵌在博物馆所在地域名称之后,意指该博物馆是“地处××地域的中国某方面特色的××博物馆”,而不是国家级的“中国××博物馆”。
这是国办批复行文注重与时俱进,坚持批复原则与批复艺术结合,在上下机关公务活动中更加注意公平公正公开,注意平等和谐、互相理解的体现,绝非所谓玩文字游戏可喻。
归纳起来批复公文行文要点有三:
一是坚持批复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批复时同类情况依据同样原则行文,不厚此薄彼。
二是注意平等和谐、互相理解。批复时,不以上级领导机关自居,居高临下俯视,而是将心比心,推心置腹,换位思考。
三是讲究批复艺术。虽然依据同样原则行文,可以有不同表达方式。
三、批复公文写作要点的小结
审视国办这10件批答函可见批复公文写作有如下一些要素需要厘清、厘正、厘定:
㈠请示主体要弄清。
国办批复公文针对的原请示主体机关均为地方省级机关(即湖南、湖北、江苏、江西、河南、上海、四川等7个省人民政府)。
㈡请示事项要弄清。
所有省级政府请示的诉求相同,均为请求批准将有关博物院冠名或更名为“中国”或加“国家”字样的事宜。这是超出省级政府审批权限、须经国务院批准的。
㈢请示对象要弄清。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请示只能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上述7个省人民政府的11份请示公文的内容均仅只涉及博物院冠名或更名“中国”“国家”一事,其主送机关也均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即与省人民政府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国务院。
㈣批复文种要选准。
《办法》)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而针对请示公文的批复公文,文种可有两种选择。
1.批复。如果是由上级机关(如这里就是国务院)直接批复的,可用“批复”文种。
2.函。如果是由上级机关授权其部门(如这里就是国办)批复的,则用“函”文种,即所谓的批答函。
《办法》规定,函可以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而政府各部门……除以函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如上述10个例文都不是由国务院直接批复,而是由国务院授权国办针对湖南等7个省人民政府11次请示制发的批答函。
㈤批复主体要把准。
《办法》规定,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但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上述10个例文都是对省级政府向国务院请示的批复公文,现由国务院授权其综合部门国办批复。
请注意,函是法定文种中唯一的纯粹为平行文的文种(而意见、会议纪要则除可用于平行行文,还可用于上行行文或下行行文)。再请注意,国办与各省政府平级且没有隶属关系,故而批复文中必须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上述各例文均如例文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41号)一样,有类似“经商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注明说明语句。这是批复函写作必不可少、不可忽略的关键点。
㈥写作特点要有数。
总起来,上述批复公文例文有4个鲜明特点。需要强调的是,所有这些特点不仅是上述例文“批复函”具有的,也是“批复”文种同样具备的。
1.批复依据清楚。
如例文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41号),第一自然段包括三个部分,即两个依据,一个承启语。
一是引述了江西省政府请示来文的标题及其发文字号,表明批复针对性的依据。按《办法》“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的规定,表述为:“你省《关于在景德镇市准备兴建的陶瓷博物馆冠中国景德镇陶瓷博物馆馆名的请示》(赣府文〔2001〕15号)收悉”。这体现了批复或批复函的被动性,没有请示或请批函来文,就不会有批复或批复函。
二是说明批复法定性的依据,批复内容是“经商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这体现了批复或批复函行文的权威性。
三是使用承启语“现函复如下”,承上启下,过渡到具体的批复内容。其余9个批答函例文第一自然段的结构类似,文字大同小异。
2.批复态度明朗。
下级机关有请示,上级机关无论同意、不同意或者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必须在正文中明确表示态度,适时予以批复。有的还在标题中表明态度以示强调,如例文10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国办函〔2007〕107号)就含“同意”二字。对请示事项全部不同意或部分不同意的,批复时一般还应简略说清楚原因。
从上述10个例文中我们看到,批复态度虽然都很明朗,绝无模棱两可的语句,但批复方式却并非千篇一律,可以有如下三种。
⑴隐形否定的。
批复并不反对在博物馆名称中纳入“中国”二字,但在批复时却将“中国”二字嵌在博物馆所在地域名称之后,委婉地巧妙地批复相应的博物馆可定名为“××中国××博物馆”。如“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例文1)、“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例文3)、“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例文4)、“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例文6)、“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例文7)、“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例文8)等。
批复意见则是明确的,不容置疑的。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相应的省政府所请求的“中国××××博物馆”冠名方式,实质上是否定了“中国景德镇陶瓷博物馆”“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中国海盐博物馆”“中国航海博物馆”“中国成都皮影博物馆”等将“中国”二字位列博物馆名称最前面的冠名方式。个中缘由,内含潜台词,相信提出请示的省政府自己可以琢磨清楚。
⑵直接否定的。
明确表态,但却刚中带柔,称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名或“不宜”加“国家”字样。如例文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辛亥革命博物馆湖南省花炮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3〕56号)给湖北、湖南两省政府的答复是阐明两个原则:一是“拟设立的辛亥革命博物馆、花炮博物馆,请按有关程序报批。”要求先取得拟建“准生证”。二是明确“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类似的,例文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5〕105号) 答复河南省政府:“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为什么“不宜”,个中缘由,内含潜台词,也相信提出请示的省政府自己可以琢磨清楚。
⑶完全同意的。
例文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业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7〕45号)答复江苏省政府,同意所请的冠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你省无锡市在建的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例文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国办函〔2007〕107号)答复河南省政府,同意所请的更名“中国文字博物馆”:“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
3.批复意见具体,因事制宜。
⑴必须符合《办法》关于行文规定的法定要求。上述国办所有批答函都强调指出,复函意见是“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即针对省政府请示的复函意见是经过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的,不仅是慎重的而且是有权威的。
⑵准其所请或不准所请,泾渭分明。例文2对湖北、湖南两省请示,提醒他们“拟设立的辛亥革命博物馆、花炮博物馆,请按有关程序报批”,要求先行履行申请建馆的报批程序。同时指出:“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 例文5对河南省请示,则强调:“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对符合冠名原则的请示,例如上述例文9和例文10,则照准不误。
⑶不吝礼貌用语,善用柔中带刚用语。这里,顺便提请注意这些复函中取代刚性词“必须”“应该”等刚性词所用的礼貌用词如“请”字,柔性的词或词组如“不宜”“可定为”等。我们强调公文文字要精炼,可有可无的字句要毫不可惜地删去,但礼貌用词以及柔性的词或词组等请最好不要“省略”。别小瞧这区区一二个字,用在平行文的“函”中,体现了对平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真诚、尊敬、礼待和谦逊;用在下行文的“批复”中,体现了与下级机关工作上同志式的平等。同时,毋须担心因为词柔讲礼而降低批复公文的法定效力,影响批复意见的落实。因为,行文中既有“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注明说明语句,诸如“请”“不宜”“可定为”等字词实为绵里藏针,不容小觑,下级机关也不会藐视。
4.批复繁简得当,结构规范。
上述10个复函都不长,计入空格和标点符号,正文最长也只152字,最短的仅87字,绝大部分百字上下,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⑴引述来文标题、发文字号,表明收悉;⑵申明批复是既经过与有关部门商量,又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⑶对请示问题给予了明确肯定答复。如例文11,不仅就海南南海研究中心更名问题作出批复,还就更名后的指导机关予以明确:“外交部和国家海洋局负责对中国南海研究院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例文11】国办函〔2004〕50号(正文116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南
南海研究中心更名问题的复函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海南南海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南海研究院的请示》(琼府〔2004〕2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将海南南海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南海研究院。外交部和国家海洋局负责对中国南海研究院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八日
龚 仕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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