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谈常用公文“意见”怎么写?
(一)概念意见是经法定机关及其领导人提出或会议通过的关于如何进行某项工作的意见或要求的指导性文书的名称。 意见的作用,主要是推动、指导有关工作,并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二)特点
1、指导性。表明主旨。如意见一般内容是如何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或提出当前关键性工作等。
2、约束性。表明上级机关的工作意图、要求,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程序和工作措施;明确分工。
3、及时性。根据形势需要和问题的存在而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时效性强。
(三)类型
意见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来自于下级的,一经上级机关批准或批转,即转化为决策性意见,具有了指导和约束性,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另一种是出自于上级机关的意见,虽然文种叫意见,这里的本质含义已不再是参谋建议的意思,具有了指示要求性,如《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四)写作
意见的组成包括标题、正文、落款。
1、标题
表明意见的主旨,一般有三种写法,分别由发文机关、题旨、文种格式组成。如《印发××关于××××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等部门关于××××××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的意见》。
2、正文
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等;正文是意见的主体。表述正文的内容可分条开列,也可不分条开列。
3、落款
标明转发意见的上级机关或印发意见的单位、日期。
(五)注意事项
一是政策性要强。所提意见要符合党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是意见要具体,具有一定的操作性。意见的提出既要根据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可能,确保切实可行。
三是要及时。意见多属为解决现实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而提出来的,时效性是意见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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