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秘书 发表于 2012-9-23 07:35:46

公文写作中如何正确使用领导称谓?

  (1)介绍领导,有时职衔在前、姓名在后,如“局长××”;有时姓名在前、职衔在后,如“××局长”。两者在表达效果上有些区别:前者是客观性表述,后者则含有敬意(敬称)。公文一般采用前一种方式,即客观性表述;当然,如果介绍上级领导,也可使用敬称。


  介绍离职领导经常用到“原”字,“原”的位置也有讲究。例如,“原××局局长××”和“××局原局长××”,前者表示这个局已不存在,当然××也不是局长了;后者表示虽然局长换了,但这个局仍然存在。所以,“原冶金工业部副部长××”的用法是正确的,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冶金工业部了;“海南文昌市委原书记××”的用法也是正确的(可参见《人民日报》2008年8月28日第10版),因为不存在的只是这个书记而已。


  与此类似的还有“前”字,如“前苏联”、“××(国家)前总理”。但是“前”只用于国家、政党及其政要等,我们的“级别”不够,只能用“原”而不能用“前”。


  (2)采用客观性表述时,很多人习惯在职务和姓名之后加上“同志”二字,如“局长××同志”。**** Hidden Message *****

白果秘书 发表于 2012-9-23 09:01:45

细节问题,值得学习。

青龙 发表于 2012-9-23 18:03:32

好好好好好好好,真的太好了

bigcartelo 发表于 2012-9-23 19:44:25

以前没有注意,学习。

laoyaozhumao 发表于 2012-9-24 16:04:25

这些小细节还真要注意.

精魂☆ 发表于 2012-9-25 09:56:17

这个很有必要学习一下。

jiangxiaoyu1975 发表于 2012-9-25 10:31:51

很有借鉴意义,谢谢!

caijiaguo 发表于 2012-9-25 10:36:13

细节决定成败,值得我好好学习.

一颗 发表于 2012-9-25 10:54:37

谢谢学习了,啦啦啦零零落落

yum6283 发表于 2012-9-25 11: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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