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新的《标点符号用法》
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的《标点符号用法》,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我曾收到这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提出若干建议。跟1995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比较起来,新的《标点符号用法》细致一些。有的规定是1995年的标准中所没有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新标准,下面指出新标准中的一些新规定以及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地方。1.反问句末尾一般用问号。
反问句如果语气强烈,可用叹号,也可以问号、叹号连用,这时语气显得更强烈些。例如:
(1)有这么办事的吗?
(2)有这么办事的吗!
(3)有这么办事的吗?!
也有人主张反问语气委婉时,反问句可用句号。不过最好不采用这种方法。因为使用句号时,反问句在形式上就跟陈述句相同了,不易辨认出反问语气。应当注意,问号跟叹号连用时,仅占一个字的位置。
2.注意正确使用序次语。常见的序次语是“第一,第二,第三”等。应当注意“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不宜跟“第一,第二⋯⋯”混用。例如不宜说“首先⋯⋯,其次⋯⋯,第三⋯⋯”。另外,新标准规定序次语的顺序是:
一、⋯⋯
(一)⋯⋯
1.⋯⋯
(1)⋯⋯
① / a.⋯⋯
应当注意,这五个层次要按照上述顺序来写。如果认为叙述的问题较小,可以直接出现后面的序次语。也就是说,可以缺少某个层次的序次语,直接出现更小层次的序次语。本文由老秘网推荐,例如在“一”后,可以根据需要出现“1”。但是序次语的层次不能逆向出现。例如不能在“1”后出现“(一)”。
3.并列的引号、书名号之间不使用顿号。例如:
(4)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适履”“养痈遗患”等几个成语使用得很准确。
(5)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如果最后两项之间有“和”时则前面要使用顿号。例如:
(6)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适履”和“养痈遗患”等几个成语用得很准确。
(7)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和《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一目了然看出几项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会将“和”前的几项看成一个成分。
4.用表示月、日的数字来指称事件、节日、纪念日时,不论事件、节日、纪念日的知名度如何,一律加引号,且在一、十一、十二这三个月份后加间隔号,其他月份不加。例如:
(8)“一·二八”事变1932年发生于上海。
**** Hidden Message *****
7. 标示时间、地点起止时,宜用一字线,标示数量范围时,宜用浪纹线。例如:
(22)叶挺(1896—1946)
(23)北京—广州旅客快车
(24)30~50cm
(25)50~120米
(26) 300~1000吨
使用浪纹线表示数值范围时应当注意,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一般只在后一数值后加计量单位,在前一数值后不加计量单位。
8. 栏目名称宜加书名号。例如:
(27)本报新设立了《广角镜》栏目。
(28)《读者天地》是本刊颇受欢迎的栏目。
(29)我喜欢看央视的《海峡两岸》。
9. 版本说明要放在书名号之外。例如:
(30)《资本浪潮》(中文版)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英文版)
(32)《航空知识》(2011年合订本)
(33)《汉语大词典》(缩印本)
(34)《民法学原理》(多卷本)
而“ 草案” “ 征求意见稿”“初稿”等,则宜加括号放在书名号内。
10. 同一句中,不宜套用冒号。例如不宜写:“会议结束时,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这个句子可以写成:
(35)会议结束时,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
在列举式或条文式公文中,不得不套用冒号时,应当分行来写。例如:
(36)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作者:杜永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用语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摘自:《秘书工作》2012年第6期
拙见:细微之处见真工,标点符号用法在在句间停顿中,在意思表达过程中,文字材料形成过程中作用很大。 讲得很全面,不错讲得很全面,不错讲得很全面,不错 汉语也在不断与时俱进
中小学时代所学
有的已经过时
需要不断进行回炉充电 本报新设立了《广角镜》栏目。
(28)《读者天地》是本刊颇受欢迎的栏目。
(29)我喜欢看央视的《海峡两岸》。" V* U2 [; N* w) n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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