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众 发表于 2013-1-31 08:25:19

党政文件起草中的五个禁忌

      由于党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首先是要讲政治,即在文件起草中,要随时不忘维护领导的威信,不忘维护政府的威信。二是不要忘记汇报要从正面说清情况,对一些道听途说或是内幕的消息和背景,不要在报告上反映。三是不要忘记从组织的角度起草报告,不掺杂个人的想法和看法。

  1、直接涉及领导,特别是领导意见不一致时。

  我们的工作经常要接到领导的指示,有时甚至是多个领导的指示,在确定与否的文件中,不要涉及领导,特别是不分管的领导,有时领导意见不一致时,也不要把不一致的意见通过文件表现出来。例:您的批示收到,在我们处理过程中,某某领导也就此事做了批示,他的意见是不同意您的意见,特请示您看如何处理。

  2、将领导个别交办的事,在文件里表述。

  在工作中经常遇到领导个别交办的事项,不宜在文件中直接表示出来,文来文往的是另一种情况。例:你交待的某领导的亲属申请某地段工程的事,经过我们现场踏勘,认为不具备开发条件。

  3、隐瞒真相,或提供不确切的情况或数字。

  起草文件涉及要汇报重要情况,要求领导决策时,要如实汇报真相及准确的数字。特别是比较敏感的问题,尤其要无误。例: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工程一切正常,手续健全。(隐瞒了有可能群众到市材夜思的事实)

  4、内事外述。

**** Hidden Message *****

末日重生 发表于 2013-2-2 11:07:18

我是“老改犯”,老爱改文章,只要打开电脑,每看一遍都要改,为什么要改,就是因为有错嘛。错是天天有,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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