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阅件该怎么写?
网友问题:现在公选或者遴选会考到呈阅件。请问呈阅件究竟该怎么写呢?
它是不是一种公文形式?还是一类公文的总称呢?有看到写出报告的,那跟报告又有什么区别呢?有没有什么好的范例推荐呢?
急盼回复!谢谢!!
老秘观点:
因不知考题是如何表述的,只能根据公文相关知识作答。“呈阅件”并非规范的公文用语,它不是一种公文的名称,也不是一类公文的总称。公文分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和泛行文。“呈阅”词义为送上审阅,“呈阅件”的概念应当是比较宽泛的,如果指公文,当属上行文。公文中的上行文,有请示、报告和(呈转性)意见。请示需要上级机关批复,上行意见需要上级机关批转或上级机关授权办公部门转发。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据此,报告主要分为汇报性报告、反映性报告和回复性报告。汇报性报告,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的报告,故也称作工作报告。反映性报告,即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的报告,故也称作情况报告,多为下级机关根据出现的新问题和突发情况(事故、灾害等)向上级机关快速反映,以便上级机关及时作出应对性的决策。回复性报告,即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报告,故也称作答复报告。不论何种报告,均不需要上级机关答复。“呈阅件”如果对应公文且仅“送上审阅”而无须批复、批转的话,应当指常用的报告文种。
需要说明的是,过去公文学界所称的“呈转性报告”已大都由意见取代,仅存的一种特殊的报告——标题和正文均含有前段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任务、安排等)两个方面的内容。此种报告多属于处置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且已工作一段时间、尚需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的“事中报告”。为使上级机关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报告中需要对前段工作情况作具体阐述,而不能像意见那样只概述情况。
报告的范例很多,您可根据需要自己选择,但要注意一些公文著作中的范例并非规范,必须系统掌握公文写作知识,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识别公文是否规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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