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戈 发表于 2013-8-4 00:02:48

乡镇经营城市两个案例

一、太公书记的“空手道”

19世纪90年代中期,某同志就任一落后镇的镇委书记期间,财政拮据,为了改善镇教师和公安的居住环境,苦煞思索,得一窍。

镇政府先确定建房选址,书记找到市里较大的房地产发展商,提出了合作意向。由镇政府提供用地,发展商建设商住房,镇政府以成本价购买部分房屋分给教师与公安,并划定部分商铺,出 售回笼资金用以偿还部分征地费用。剩余的房屋和商 铺属发展商。

此举,该镇解决了镇教师和公安的住房问题,发展商获取了开发利润,实现了共赢。

事后总结,剩余的房屋和商铺因教师和公安这些高素质人群的入住,保证了一定入住率,给了其他购房者安全信心,楼房罄售。小区人气集聚带旺了邻近一个半死不活的市场;周边的用地亦因此价值倍升。书记亦感言叹谓,若非囊中丑涩,把周边用地一并征控,必所获不菲。

因书记在任期间历尽艰辛解决民生,建设的工业区成为市的示范区,为该镇今后发展打稳了根基,离任后被称为“太公书记”。解决镇教师和公安住房深得民心,成为人所乐道的案例,过程可称为“空手道”。

二、书记的“太极”

进入21世纪初期,某镇为改善镇的城建面貌,为镇民提供休闲空间,拟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但该镇财力有限,书记想出一招“太极”。

镇政府对全民健身广场周边用地进行了详细规划,把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及周边商住用地的开发捆绑招商。发展商代建健身广场,周边商住用地在有形市场上公开交易。双方签订协议书,如发展商投得用地,健身广场建设费用在购地款中扣减;若商住用地由他人投得,镇政府则以售地款支付健身广场建设费用。

此举,主要解决了镇的融资问题,若全民健身广场不先予建设,周边用地难以升值;但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资金一时亦难以落实。故假借他人财力完成自身项目建设,可称之为“太极”。

三、启示

(一)解决资金紧缺问题

(二)实现双赢

(三)改善城市建设面貌

(四)经营城市之道

(五)凸现地方官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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