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公文写作] 老秘答批复中何时使用“拟同意”一语

[复制链接]
河南老秘 发表于 2011-10-20 07: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1 p' @3 v# i0 j, J# `' I% j  d, n$ }  {3 I7 S% T( L: x
公文写作中怎样恰当使用“拟同意”一语?
: F3 Y0 |- d0 l" [1 S/ Y2 M
3 y  s- O: @" n0 F: N5 F' L) W2 J9 m老秘观点:9 p) ^, r/ F' l7 E0 \
8 }* O2 a) X" L1 K3 w; f( F
“拟”有认为、打算、想要、考虑之意,是公文中用于表示谦敬的词语,通常出现于上行文的请示、报告及意见等文种的写作之中。在下行文的批复中,有时也要用到这一词语,且往往与“同意”连用。如“拟同意,请周局长审批。”“拟同意,请张市长批示。”
6 O; i- K0 e5 \3 Y值得注意的是,“拟同意”一语的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它不仅具有“谦敬“之义,而且能够体现出主体的职责权限。有无“拟”字,是有无最后决定权的标志。这就是说,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即只需表明“同意”,而不宜用“拟同意”,以示肯定;而如果只有表态权却没有决定权,则以使用“拟同意”为宜。
9 I& w8 ?6 H& L& Q# n' j6 r# Y( j4 D, I' y* `  o9 G  r+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6粉丝

195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