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宾县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全县安全工作总体呈现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趋势尚未彻底扭转,呈现出基础薄弱、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一、安全生产现状
宜宾县幅员面积2940平方公里,总人口102万,安全生产任务艰巨,总体呈现出安全意识差、点多、面广、任务重、压力大。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县内有省、县、乡、村道共计3700余公里,多数公路等级低、路况差,道路交通事故占安全事故的2/3以上。二是水上安全运输生产压力大。全县通航水域辽阔,内河运输里程达378公里,占全市内河运输里程的1/3,船舶多且硬件差,监管面宽量大。三是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弱。全县共有8个煤矿,规模小、开矿安全条件差、安全投入不足、隐患多。四是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较为脆弱,多数生产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够,“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普遍存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隐患较为严重。一是多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采用传统的管理办法,凭直觉或经验被动地管理安全生产;二是受利益格局影响,只要钱不要命、金钱至上的思想较为普遍;三是安全生产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反映情况不真实,汇报问题不客观,拖延瞒报事故,报喜不报忧,相互推诿。
(二)体制隐患严重。一是国有企业改制、下放、脱钩后,“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责任悬空,红头文件到达的范围有限,大量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二是企业以追求最大效益为目的,政府以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两者间矛盾十分突出;三是一些管理部门之间关系尚未理顺,安全生产多头管理现状导致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监督乏力。
(三)基础设施隐患多。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生产设备质量问题多,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拼设备、拼人力现象屡见不鲜。部分机动车辆超载、超速等违章现象突出,拖拉机、农用车、自用船、渔船违章载人的势头难以控制。部分煤矿企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象屡禁不止,非煤矿山私自开山炸石、乱挖滥采严重,造成周边环境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危险大量存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从业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不按规定发放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场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隐患多,电气线路乱拉乱接,老化陈旧,消防通道不畅,灭火设备、设施配备不足,缺乏紧急疏散标志、通道等火灾隐患,从而引发大量事故。一些企业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按规定发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护用品,不依法参加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职业健康管理手段落后。事故预警,处理方案缺乏,遇到紧急情况无法避险和应急处理。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人员,有的企业把安监机构当摆设,遇有检查才安排人员仓促上阵,缺乏安监机构的协调,安全生产的综合保障就无从谈起。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一)夯实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认识,把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战略举措。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统筹结合起来,树立抓发展必先抓好安全的思想,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四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加强基层基础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二是健全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能力。要把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监管网络,为开展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我老秘网县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现象,致使安全生产的空白点和盲区较多。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延伸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无人管和无人会管的问题。要从学习培训入手,着力提升各级安监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操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安监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安全监管的重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监管。加强安全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县乡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做到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通过各类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及整治,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要保证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保证执法程序规范合法,保证违法依据事实清楚,严格依法行政,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从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形成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政府要落实专项资金,开辟媒体专栏,发放安全生产法律读本,组织普法知识竞赛、上街现场咨询宣传、开办安全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在安全培训方面,积极推行“安监牵头、部门联合、地方负责、企业参与”的方式,开展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企业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法制意识、自我防范能力以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得以普遍提高。
(二)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一是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等经费,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到位,进一步增强企业抗安全风险的能力。二是建立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制度。每个企业或工程项目在年初或工程承包时,要提取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赔偿金。三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必须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金制度。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抵押金,县级重点监管企业按规模大小向县政府缴纳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金。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储备金制度。年初,县、乡财政要另行预算专项资金建立安全生产储备金,专门用于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所需经费。六是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奖罚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的奖罚机制,对市、县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未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追究,对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励,促进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奖励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重奖。
(三)科技兴安,加快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必须以科技为支撑,面对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降低和减少甚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文/ 何 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