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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办文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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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载道 发表于 2012-4-17 22: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办公室办文工作规范 " @; I, n% T* G4 ?1 \# }1 B: ~3 G) `- c
   一、办文,指办公室文书工作中对日常各种文件的签收、登记、分送,以及对有关公文的起草、审定、签发等事宜。& k; |1 @9 Y- Y4 y
  二、文件管理人员对通过机要传递的所有秘密级文件,在交接过程中应进行认真核对,检查登记各类公文的内容和编号在交接过程中是否差错,并盖章、签署收件人姓名及收文日期。
5 |6 T! P; o9 {$ r  C: P  三、文件管理人员应将签收公文分上级来文、下级请示、同级呈送件,逐渐进行登记并加盖收文章。
  n9 u2 L! ?: U. p1 k  四、文件采用簿式登记、电脑登记等方式,进行简登和详登,登记内容包括:
# d- ^8 J; a" ~9 X- l  1、文件类分为:收文序号、日期、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分数;# I( _5 w" J, r& p+ g' A# c
  2、请示报告类分为:收文序号、日期、送文单位、内容、送阅批的领导;: B- Y3 A# T9 S4 u1 ?8 o1 Z5 C
  3、同级呈阅件,一般是情况报告或简报类,均可简登,只记来文日期、期数。. J- t  \3 i& |" K
  五、收到文件要在当日阅文,文件管理员先登记编号,分类立夹。送阅文件(简报)按照阅文范围的规定,急件急办,并填写送阅文件单,分送各位领导阅文。
' d  S% u# P& E% K' X$ e  六、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文件先送办公室主任阅处,根据主任要求传阅。4 `0 K# I+ ]3 r# [. L3 W
  七、办公室文件按顺序传阅,送区领导阅文,每天下班前送阅一次,急件及时送阅。涉及分管工作的文件先送分管领导阅批,然后续传。
( p# G8 U# {; z% H4 }  八、简报、情况信息类,分发各位领导,由文秘科直接送阅。送领导阅示的急件两天后领导未阅退的,文秘科应催阅。文件传阅完毕,在文件上注明各位领导阅文时间。
: X. f% {* @/ W" a  九、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传阅文件动态,特别注意重要文件的去向和领导批示情况。, o7 Q6 g5 L# n$ V4 g
  十、对各部门上报的请示件,区领导批示后,一般在二日内退呈报部门,急件急退,并办理登记手续。
- Z, Y+ I! e4 |3 a( N& O6 Q7 S  十一、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要在批示的留存稿的下方作出记录(包括告知何部门何人、时间和说明事项等)。所有批示输入电脑备查。
: q' E! x7 n7 r0 P) p1 h" S  十二、发文的办理:
: ~$ ]/ o+ X! M; A% x  1、以区政府名义发文,文秘科拟稿后经主管主任审核后,由主任批转区长或副区长签发;, O7 E) m% u8 K2 r
  2、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文秘科拟稿后经主管主任审核后,由主任签发;* }8 i, K- K% @
  3、公文用印前应对用印文稿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公文格式符合要求,上行文、下行文机关的关系恰当,主送、抄送机关准确。凡铅笔、圆珠笔修改或签发的公文不能用印,严格按规定份数用印,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文,采取退、补办法处理。
, J. T4 P9 }) Z% T7 O/ h# Y8 }  4、印制文件要预留办公室存档备案及备用2份。
1 u. w8 V$ j/ Z. w  十三、接受到的涉密公文统一由文秘科收发登记呈送有关领导。
+ L5 m. P! X' V" h. g% j  十四、外发公文,封装要严密。必须注明密级和编号。信封上标注的收文单位与发文本上标注的发送单位要一致。! v% g+ Q7 W; n+ E
  十五、文件按发文机关、内容和缓急情况分类立夹:类同机关;类同内容;正式文件;简报;急件;阅件;批件。文件立夹,需在夹内附文件传阅单并注明送文日期。
2 V; s0 H( t8 {0 ]. e4 D$ `  十六、文件送阅前,需填写“文件传阅流转单”,准确标明夹内文件和送文日期。7 Y+ c% p# b9 U4 `
  十七、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要严格执行阅文范围规定,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外借、复制以及录用电脑磁盘。经分管局长同意复制的,应把复制件作为重要文件登记,并按同级公文保管。& y$ f/ A7 s$ C: q) ?
  十八、文件管理人员对不需要清退但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公文,要按照档案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做到严格按照文书归档办法执行,归档公文必须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档案。: w3 A) T. R; `- A% ~7 \
  十九、文件管理人员对不归档和无保存价值的公文定期销毁。涉密材料由文件管理人员编造销毁清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销毁。其他需要销毁的公文,也要登记造册,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
4 l9 Y$ i- W0 ?. F1 m0 S- N" U; ~6 U  销毁公文的时间为:上级部门文件保存1年后销毁;介绍信和无须归档的文书存根,保存2年后销毁。“销毁文件清单”与收文登记簿一并长期保存。: L! d( J  p4 m' q% {- ]
  销毁时由2人以上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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